关键词 |
个体工商户核定征收 |
面向地区 |
公司类型 |
个体工商户 |
什么是经营所得?
《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令第707号)第六条第(五)
1. 个体工商户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取得的所得,个人资企业投资人、合伙 企业的个人合伙人来源于境内注册的个人资企业、合伙企业生产、经营的 所得;
2. 个人依法从事办学、医疗、咨询以及其他有偿服务活动取得的所得;
3. 个人对企业、事业单位承包经营、承租经营以及转包、转租取得的所得
4. 个人从事其他生产、经营活动取得的所得。
通常情况下
有工商和税务登记的个体工商户、个人资企业、合伙企业的自然人合伙人按照经营所得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
个体工商户不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没有分红个税,按照相关规定只需要缴纳增值税、增值税附加税以及个人经营所得税,今年在增值税免征政策的依托下,个体工商户、个人资企业享受地方性园区的核定征收扶持,需要缴纳的税更少了。
个体户核定征收方式:
1. 定额定率征收:主要针对个体户,直接核定所得税。
2. 核定应纳税所得额征收:主要为一般纳税人,按总收入或成本等项目实际发生额,按预先核定的应税所得率计算缴纳所得税。
主营行业:其他咨询/策划 |
公司主营:税收优化,工商财税,自然人代开,公司注册代理记账--> |
采购产品:需要税优的企业 |
主营地区:上海市徐汇区田林东路75号汇阳广场 |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
注册资金:人民币100万 |
公司成立时间:2021-04-09 |
员工人数:11 - 50 人 |
研发部门人数:11 - 50 人 |
经营模式:服务型 |
经营期限:2021-01-09 至 2041-04-08 |
最近年检时间:2022年 |
主要客户群:企业 |
是否提供OEM:是 |
公司邮编:2001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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