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郫都区签名笔迹鉴定,金牛区签名笔迹鉴定,新津区笔迹鉴定,金牛区笔迹鉴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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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写痕迹的同一认定就是根据上述书写习惯特征及假定,分别检验出检材(送交鉴定的字迹材料)和样本(被怀疑人书写字迹的材料)中的笔迹特征,通过特征的比对,在两者反映的书写痕迹特征相同的情况下,认定为符合同一的书写习惯,在两者反映的书写痕迹特征不同的情况下,确认不符合同一书写习惯。这就是书写习惯同一认定的原理及操作过程。
书写习惯具有特定性。人通过长期的书写活动会形成一定的书写习惯,这种书写习惯在字迹中所能够现出的一些较为固定的特征,被称谓书写习惯特征。如:起笔特征、运笔特征、止笔特征、整体字形特征等等。由于不同的书写习惯所形成的字迹具有不同的特征,因而笔迹鉴定可以根据这些特征来确认特定的书写习惯。笔迹鉴定能够进行书写痕迹鉴定的客观基础就在于书写习惯的特定性。
笔迹鉴定不仅能检验正常笔迹,还可以检验书写条件(包括书写姿势、书写工具、衬垫物等)变化笔迹、故意伪装笔迹(包括左手笔迹、尺划笔迹)、摹仿笔迹和绘画笔迹。在同一人用同一支笔书写时,也可以用笔痕特征充实认定书写人的根据。
日常生活中,一个人的书写习惯会随着年龄增长、身体状况、形成条件、心理原因等发生变化,故在委托笔迹鉴定时,常常因样本条件不充足导致笔迹鉴定无法给出同一性或否定性结论,这给鉴定增加了一定的难度。
因为笔迹鉴定准确度通常受限于样本质量和年限等诸多问题,当提供样本文本过短或相隔时间过久都会造成鉴定准确率不高。所以,当事人如果对鉴定结论不服时可以申请重新鉴定,但当事人就不能只是单纯的提出申请,避免因为鉴定结果的对自己不利性而提出质疑,而要围绕重新鉴定申请准备充分合理的理由,或提供更多有效的样本文本进行复检。比如对鉴定结论的异议之处提出充分合理的依据,包括针对鉴定程序和鉴定结果等等。
书写习惯是通过长期操练和书写实践活动逐步构成的一种技能,是由言语、文字作为首要刺激物在大脑皮层建立起来的一种稳固的动力定型。笔迹鉴定是同一供认鉴定,整个鉴定过程能够分为分别查验、比较查验、归纳判别三个阶段,每个阶段都有相应且不同方法。
主营行业:技术合作 |
公司主营:鉴定服务,笔迹鉴定咨询服务--> |
主营地区:广东省 |
企业类型:私营独资企业 |
公司成立时间:2024-09-11 |
经营模式:生产型 |
公司邮编:523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