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别名 |
活动现场拍摄 |
面向地区 |
活动和动作都是以实现预定目的为特征的,但是动作受单一目的的制约。而活动则受一种完整的目的和动机系统的制约。活动是由一系列动作构成的系统。
在活动过程中主客体之间发生相互转化,通过活动客体转化为主观映象,而主观映象也是通过活动才转化为客观产物的。
拍摄,是用摄影机﹑录像机把人﹑物的形象记录下来。不同的场景有不同的拍摄技巧,有夜景拍摄、雨景拍摄、建筑物拍摄、人像拍摄等,电影动态艺术拍摄同样是拍摄的一类,但都要遵循一定的原则。
拍摄时,要保持夜晚气氛,保持灯光照射的真实性,要使用三脚架,快门线等附件,利用一次或多次曝光的形式。拍摄清晰景物时,须光圈小一点,快门放在B门或T门上,根据光的明暗去曝光
现场摄影(photographyofcrimescene)定义全面、系统的固定记录的手段,部门有管辖权的司法的刑事技术部门。现场摄影(photographyofcrimescene)现场摄影是将案件发生的场所和与案件有关的痕迹、物品,用摄影的方法客观、准确、全面、系统的固定、记录的手段。国家标准GA/T117-1995对现场拍摄的受理权限作了如下规定:
案件发生后,有管辖权的司法的刑事技术部门承担案件现场的拍摄。其他任何、团体、部门或个人都无权拍摄。案件现场的拍摄由具有现场摄影、录像技术的刑事技术人员承担。与案件或案件当事人有利害关系的个人,承担案件现场拍摄时应自行回避。回避条件应参照我国《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执行。方位摄影,概貌摄影,部位摄影,细目摄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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